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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须知
2017-11-20 08:45  

一、报到、注册、入住公寓

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办理以下注册手续:

1、持护照、《录取通知书》、JW202表、相关证明材料、2寸照片10张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友谊楼235)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2、填写《黑河学院留学生登记表》,领取《留学生管理规定》、《入住留学生公寓登记表》及宿舍钥匙。

3、持《入住留学生公寓登记表》到指定办公室领取备品及住宿手续。办理住宿手续需缴纳住宿押金1000元,备品费350元,退学时房间内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4、享受生活费的奖学金生注册后到中国银行办理银行卡,将银行卡复印件交到235办公室。

在校留学生应按照通知的注册时间返校办理以下注册手续:

1、交留学生护照

2、按时入班上课

3、办理居留许可或签证延期手续

二、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1、自费生报到注册时一次性交清本学期学费、住宿费,进行注册,开学2周内不交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交学费后要求退学的留学生,必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然后办理离校手续,并在退学后一周内离开学校。无特殊原因费用一律不退。

3、收费地点:财务处201缴费。

三、新生说明会

新生入学说明会是学院为留学生组织的提供咨询服务的重要会议,要求每位新生必须参加,会议将会给您的留学生活带来很多方便和指导。

四、保险

凡在黑河学院学习的留学生,均应参加保险。

1.自费生、交换生在本国参加国际保险的留学生,在报到注册时请将所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提交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235.

2.没有在本国参加国际保险的,在报到注册后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235交保险费、领取保险卡。

五、24小时住宿登记

1、留学生每一次入境24小时之内应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住宿登记。

2、在留学生公寓居住的留学生,学院代为学生办理登记手续,但学生入境24小时之内必须将护照复印件交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235.

3、在校外居住的留学生由学生本人和房东一起在每次入境24小时之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 宾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局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5、自入境之日起30日需要办理拘留许可,居留许可时间为可在中国停留时间。

六、身体检查

X签证入学的留学生将由老师陪同下到黑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健康认证或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应按照规定立即离境回国。认证费和体检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七、离校手续

1、留学生离校需提前7天将离校的具体时间告知留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离校通知单

2、按照离校通知单流程结清所有费用,住宿押金退还应先检查房间,如没有问题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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